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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连队社区、国有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党委组织部 编辑:张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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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兵团各领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兵团党委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有关部署要求,近日兵团党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连队社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指导方案》。

《指导方案》提出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指出了需要解决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方法措施,提出要重点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担当意识,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组织保障、分类指导、督查考核、宣传引导,坚持统筹兼顾。

《指导方案》对连队社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别提出了要求。连队、社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重点抓好创新党员服务职工群众载体,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活动,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要求,深化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工作,引导党员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便民利民作贡献。同时强调,各师(市)、团场党委要加强对连队、社区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国有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重点抓好教育引导党员在深化国企改革、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中作贡献。同时强调,各师(市)国资委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企业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机关、事业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持证执法、亮明身份制度,引导党员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同时强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机关党工委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将学习教育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提高教育质量结合起来,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结合实际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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